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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网络安全工作通知

时间:2022-05-16 10:28:58
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网络安全工作通知[本文共1033字]

一、高度重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及帮扶干部要深刻认识网络信息和账号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保密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增强大数据平台安全防范的主体责任,自觉承担起各自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共同构筑信息安全和账号密码管理防护墙。

二、分级负责,明确责任管理范围

县、乡(镇)、村扶贫办党政一把手对大数据平台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大数据平台使用人员负直接责任,根据管理权限,对各自管理的单位(部门)、责任人和帮扶干部等安全使用等方面直接管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一旦发生影响网络安全、账号信息被盗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

三、强化管理,做好日常维护力度

各级扶贫办要切实发挥大数据平台专干的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和检查,加大日常管理和维护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大数据平台账号使用者的安全保密意识,尤其是县级管理员和具体操作人员要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密码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建议采用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相结合的形式,避免设置连号、串号等简单密码,防止账号被盗用,同时,不得随意泄露账号及密码信息,同一账号多人共用时,要建立登记台账,制指定专人管理账号和密码,做好定期修改工作。

四、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扶贫办、行业部门、帮扶干部(手机APP)要对所使用的账号密码开展自查。一是对仍在使用初始密码的人员,要求立即修改密码,此项工作于4月20日前完成;二是对各级帮扶干部上传的走访记录信息进行常态化抽查,对涉及敏感字眼和涉密信息的一律进行删除,此项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三是对经常登录新疆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的电脑,不得连接各类路由器(含便携式无线WiFi),将计算机名、IP地址。不得随意更换网络TP地址。合理使用互联网,不访问与工作无关网站,不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要定期使用互联网,不访问与工作无关网址,不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要定期清理无关文件和软件,设置开机密码,经常性升级系统补丁和定期查杀木马和病毒。人离开急锁定或计算机,下班后关闭计算机,牢牢把住网络访问的关键源头,严防工作电脑被恶意利用、攻击,此项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级帮扶干部在上传走访记录时,对涉密事项、涉及个人隐私内容、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等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尤其是各级管理员,在上传文件、方案、工作记录时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上传涉密信息和文件。

各级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应用人员要切实履行责任,主动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信息审核制度和密码管理制度,坚决做到安全使用,避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县扶贫办,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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